今天来讨论一个网上很火的问题,一个五岁男孩,一个五六岁女孩,和一个2岁女孩的事情,他们三个人都在电梯里,本来到达楼层是9层,可是男孩按了顶楼18层,在到达9楼的时候,把已经出去的两岁女孩抱回了电梯,留2岁女孩一个人到底顶楼,可是顶楼护栏和玻璃都出了问题。2岁女孩就这样从顶楼跌落死亡了。这个问题一时激起了网民的讨论,担责任的有很多。2岁女孩监护人,5岁男孩监护人,物业,开发商。
那么谁该承担多一些呢,自我认为应该是物业和开发商,直接导致女孩坠楼的是因为楼顶护栏及玻璃的缺失。严重的失职。最令人咬牙切齿的应该是5岁男孩了,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呢(小男孩的本意可能只是恶作剧,但是造成了严重后果),据说三字经的第一句,真实的是“人之初,性本恶”在这个小男孩身上体现了出来,不能怪我说话恶毒,的确是这样,我亲身经历的也有例子,那就是我邻居的孩子,在学校欺负小朋友,多次要求退学,造成这样的原因,都是家长的问题。我们还是要往好的一方面想的。
在这里最受伤的就是2岁女孩的家长了。但是不能免除责任,没有尽到监护人责任。(其实很委屈,如果是突然发生的,根本就不可能预防到)。
不管责任如何判定,孩子终究是没有了,只有为人父母才知那种痛。